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2023年第1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车用柴油产品7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43批次,流通领域27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的要求,对车用柴油产品的氧化安定性、硫含量、酸度、10%蒸余物残炭、灰分、铜片腐蚀、水含量、总污染物含量、润滑性、多环芳烃含量、运动黏度、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馏程、密度、脂肪酸甲酯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相关资料图)

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合格情况汇总表

未抽到企业名单

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

车用柴油主要是由原油蒸馏、催化裂化、加氢裂化、焦化、精制等过程生产的柴油馏分调合而成的一种燃料,主要供压燃式发动机使用。按凝点分为5号、0号、-10号、-20号、-35号和-50号6个牌号。选购时建议:

1.加注柴油之前应首先观察加油机标注的柴油牌号,柴油牌号选择的主要依据是使用环境的最低温度,应根据不同地区和季节区别选用。柴油的凝点一般比环境气温低5℃以上,以保证在最低气温下不发生凝固,通常平均气温在4℃以上选用0号柴油、气温在(0~4)℃以下时应该选用-10号柴油。

2.不要去流动加油点、黑加油站等非法加油站(点)加油,应选择正规的加油站加油,并应及时索取发票。

3.柴油发动机和汽油发动机的工作原理不同,柴油和汽油不得混加,消费者应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中标注的发动机类型来添加柴油或汽油。

4.加油站经营者在车用柴油运输过程中,须做到油罐车专用或清罐后装油,防止出现汽油罐装柴油等混罐运输的情况,以保证柴油闪点达标。

关键词: